为了这座城市
只剩我们前行——读《鞋狗》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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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企业家特别是大企业家总给人一种局限性的认知感觉,他们神秘而不可预知,聪明而反应机敏,幸运而得道多助。有的人喜欢阅读名人传记,希望可以把握住哪怕一丝深藏的奥妙,以帮助自己实现跨越式成长;有的人却反之。名人的经验是成功之后总结出来的,也就意味着这里面包含两个隐性约束:其一,是外部条件不同,比如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政策导向、竞争对手、科技水平等等,即使你按照一模一样的套路走一遍,也不会踏上原来那条路。其二,“总结”往往意味着“包装”,很少有人会告诉你他不想告诉你的一面,也许是某种不幸,然而很有可能的是,那种不幸却恰恰是成功的关键转折,他连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其重要性。所以学习成功经验往往面临一种尴尬,我们虚心好奇,但不得要领。
当今还有另外一种情况,让我们无比迷惑,连什么才算成功的企业都有些搞不清楚了。就如《创新者的窘境》所阐述的一样,大企业风光一时之后,往往由于深深地沉浸于过往成功的经验,导致不能自我颠覆,从而走向灭亡。也就是说,对于新生企业而言,似乎这成功经验不但不值得借鉴,简直就应该敬而远之才对。我们努力奋斗了多年,却离破译企业的成功密码越来越遥远。按照适者生存法则,曾经优秀的大企业的死亡是规律使然。他们会机能老化,为新生命让出天地。按照塔勒布的思想,这就更是正常不过的进化而已,大企业越来越完善的机制使其反脆弱性进一步减弱,直至失败,给新企业带来收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种种迹象来看,自传这种写作形式似乎属于越来越虚无的文体,给不了我们什么价值。
然而并非如此,学习一个老牌企业的成长史,并不是要学习它的发家秘诀,或者发现什么神奇咒语,我们感兴趣的应该是它的根本,是基因。基因是个神秘的存在,不仅仅存在于有机生命中,很可能存在于所有复杂性结构,企业亦然。每一家企业的发展都遵循它的初始基因,假如你能够尽早发现它的基因序列,你就有了半仙之体,可以看到尽可能远的未来。当然,基因突变会改变轨迹,但既然是“突变”,我们就没有必要把这种情况放在研究之列。因此,我们看《鞋狗》这本书的过程就是寻找耐克基因序列的过程。
基因一:做比说强。很难想象,奈特没有商业计划书,没有商业贸易经验,甚至算不得有什么工作经验,连公司都是虚构的。就这样,鬼冢就把代理权给了对方。也不问问这小子有没有资金实力铺货。唯一有利的经验就是他在斯坦福大学的那篇关于“利用日本廉价劳动力生产高品质跑鞋”的毕业论文。也许这就是所谓“在一个恰当的时候做了一件恰当的事”。所以万事开头难,难就难在走出第一步。大概抱着“走出去说不定就能赢”的想法,并不值得鼓励和推荐,但不是也有太多人永远停留在商业计划书面前了吗?年纪轻轻就创业是很有道理的。虽然所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没什么经验就是瞎闯荡,但他们的优势却也恰恰在此。一是思想没有定式禁锢;二是没什么可输的,无后顾之忧;三是沉没成本小,更容易走出来。我们举棋不定的时候,总是瞻前顾后,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经过努力所换得的事业和家庭,对稳定性的需要,现在的朋友圈子,周末爬山的小爱好等等。这一切值不值得拿来为一个疯狂的想法而冒险?这道题确实年龄越大越难解。
基因二:信念与信心。奈特的团队热爱自己的产品,并且自始至终充满热情。这种自信是让人羡慕的,即使在高速发展期一直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也丝毫不会影响他们的斗志。像约翰逊这种不计短期回报,将所得全部主动投入到产品推广中去的业务员,看似疯狂,实则有一条暗线在支撑着他,即他们的产品在美国有广阔的市场,而且业绩的连番增长也印证了这一点,这给予了他更大的信心。创业公司时刻生存于漩涡之中,其环境之恶劣无以言表,有坚定信念和信心的人不一定活得下来,但没有二者兼有的人一定走不下来。
基因三:天生善于研发。值得注意的是,跟国内大多数代理的发展模式不同,奈特并非等到公司规模很大了才开始做研发工作,而是从一开始就走了这一步。当然,这跟他有个天才般的合伙人鲍尔曼有关系。不管怎么说,蓝带公司(耐克的前身)从一开始就与众不同。他们研究脚掌受力机制,探寻新材料,尝试更好的鞋型。这一切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充分利用了专业运动员群体作为种子客户。也就是说,他们准确锁定了代表性用户,并收集第一手权威资料,有的放矢的研发自己的产品。这一切,都是在公司赚的钱还不足以养活自身之时就开始了。重要的是,这是非战略性的选择,一切顺其自然,只因为他们的兴趣爱好和执着。因此,研发是耐克天生具备的优秀基因,这个基因从蓝带降生那一刻起就不断推动着公司滚滚向前,从第一步起就开始赶超所有竞争对手。
基因四:他们都是“一类人”,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奈特从一开始就在寻觅“一类人”,他的核心团队是一类人组成的。他选人并非依靠华丽的简历,而是我们是不是一类人。斯特拉瑟是个典型的例子。这个127公斤的胖子(虽然他身高1.9米,但我依然肯定他是个胖子)是才刚刚从大学毕业的法律系学生而已。奈特却把关乎生死的与鬼冢之间的诉讼交给了他。因为豪泽说:他一看到我们的起诉书,就把这个案子看做神圣的远征,因为奈特让他估算一下胜算时,他没有一丝犹豫地回答:我们会赢的。当然,斯特拉瑟不是一个自负的小丑,按照奈特的话说,他充满了想法,每时每刻,尽全力去理解和攻克难关。奈特主要团队中的每一个人,约翰逊、伍德尔、鲍尔曼等等,都有体育明星般的坚强毅力和旺盛的求胜欲望。他们愿意为自己的胜利付出一切,没有一个人只看重短期利益。
真是运气,从书中看不出为什么这些出类拔萃的人能够被奈特撞见,但我想奈特必然有一种人格魅力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可以吸引他们,不完全是运气。其一,蓝带公司虽然一直面临零现金流的窘境,从财务风险角度来看,他们岌岌可危,但公司一直保持着高速的增长速率,这个基本条件足以吸引一帮疯子为之欢呼了。其二,奈特的管理风格相对松散,也就是说足够放权(比如海斯花20万买了一个当时还没有明确用途的废弃工厂),谢天谢地他不是商学院毕业的。其三,正如前文所说,他在选人方面看重的是是否为“一类人”。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奈特的幸运之处在于他算是出身体育竞技,他的圈子本来就是一帮争强好胜、毅力超人的运动精英。这一方面有利于他从这个圈子里选拔人才,另一方面他的产品就是面向这个圈子的。从公司运营角度而言,“一类人”可以明显降低用人风险,更容易塑造独特的企业文化,沟通成本更低,执行力更强。一个有战斗力的团队大概都是一类人组成的吧。
奈特创立了耐克,并且把它推向了行业巅峰。从《鞋狗》的整体叙述来看,奈特真的算不上是一个好的企业领导人,他不善言辞,容易冲动,没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缺点明显。这和一般的自传很不一样,没有自吹自擂,彪炳形象,却朴实而扣人心弦。
但事实是,他这样一个资质平平的人,推动着公司不断高速发展,相信没有哪个人敢在结果面前说他“资质平平”。贯穿全书,我们可以深深感受到奈特的行事信念:这不只是生意。开始,这是一个长跑爱好者的兴趣,后来这是所有为之奋斗的伙伴们的希望,再后来这是一场战役,最后这就是他们的生活。这是生活,所以永远不能停止。其实一开始,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了,他们必须在这条道路上蹒跚前行,走远了,才发现不能回头,即使前方是陡峭的悬崖,要做的不是紧张,不是无奈,不是退却,而是想办法越过去。这是创业者的路,开始创业了,就意味着这就是生活。
让我们用书中的话结束本文。这群人喜爱跑步,并且深谙“不论你从跑步中获得何种愉悦或收获,你都必须将他们发掘出来。这完全取决于你如何设计它,如何接纳它”。这群“以此为生,精于此道,乐此不疲,革新此业的人,是撑起行业的脊梁”。这群人明白“懦夫从不启程,弱者死于路中,只剩我们前行,一步都不能停”。
当今还有另外一种情况,让我们无比迷惑,连什么才算成功的企业都有些搞不清楚了。就如《创新者的窘境》所阐述的一样,大企业风光一时之后,往往由于深深地沉浸于过往成功的经验,导致不能自我颠覆,从而走向灭亡。也就是说,对于新生企业而言,似乎这成功经验不但不值得借鉴,简直就应该敬而远之才对。我们努力奋斗了多年,却离破译企业的成功密码越来越遥远。按照适者生存法则,曾经优秀的大企业的死亡是规律使然。他们会机能老化,为新生命让出天地。按照塔勒布的思想,这就更是正常不过的进化而已,大企业越来越完善的机制使其反脆弱性进一步减弱,直至失败,给新企业带来收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种种迹象来看,自传这种写作形式似乎属于越来越虚无的文体,给不了我们什么价值。
然而并非如此,学习一个老牌企业的成长史,并不是要学习它的发家秘诀,或者发现什么神奇咒语,我们感兴趣的应该是它的根本,是基因。基因是个神秘的存在,不仅仅存在于有机生命中,很可能存在于所有复杂性结构,企业亦然。每一家企业的发展都遵循它的初始基因,假如你能够尽早发现它的基因序列,你就有了半仙之体,可以看到尽可能远的未来。当然,基因突变会改变轨迹,但既然是“突变”,我们就没有必要把这种情况放在研究之列。因此,我们看《鞋狗》这本书的过程就是寻找耐克基因序列的过程。
基因一:做比说强。很难想象,奈特没有商业计划书,没有商业贸易经验,甚至算不得有什么工作经验,连公司都是虚构的。就这样,鬼冢就把代理权给了对方。也不问问这小子有没有资金实力铺货。唯一有利的经验就是他在斯坦福大学的那篇关于“利用日本廉价劳动力生产高品质跑鞋”的毕业论文。也许这就是所谓“在一个恰当的时候做了一件恰当的事”。所以万事开头难,难就难在走出第一步。大概抱着“走出去说不定就能赢”的想法,并不值得鼓励和推荐,但不是也有太多人永远停留在商业计划书面前了吗?年纪轻轻就创业是很有道理的。虽然所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没什么经验就是瞎闯荡,但他们的优势却也恰恰在此。一是思想没有定式禁锢;二是没什么可输的,无后顾之忧;三是沉没成本小,更容易走出来。我们举棋不定的时候,总是瞻前顾后,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经过努力所换得的事业和家庭,对稳定性的需要,现在的朋友圈子,周末爬山的小爱好等等。这一切值不值得拿来为一个疯狂的想法而冒险?这道题确实年龄越大越难解。
基因二:信念与信心。奈特的团队热爱自己的产品,并且自始至终充满热情。这种自信是让人羡慕的,即使在高速发展期一直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也丝毫不会影响他们的斗志。像约翰逊这种不计短期回报,将所得全部主动投入到产品推广中去的业务员,看似疯狂,实则有一条暗线在支撑着他,即他们的产品在美国有广阔的市场,而且业绩的连番增长也印证了这一点,这给予了他更大的信心。创业公司时刻生存于漩涡之中,其环境之恶劣无以言表,有坚定信念和信心的人不一定活得下来,但没有二者兼有的人一定走不下来。
基因三:天生善于研发。值得注意的是,跟国内大多数代理的发展模式不同,奈特并非等到公司规模很大了才开始做研发工作,而是从一开始就走了这一步。当然,这跟他有个天才般的合伙人鲍尔曼有关系。不管怎么说,蓝带公司(耐克的前身)从一开始就与众不同。他们研究脚掌受力机制,探寻新材料,尝试更好的鞋型。这一切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充分利用了专业运动员群体作为种子客户。也就是说,他们准确锁定了代表性用户,并收集第一手权威资料,有的放矢的研发自己的产品。这一切,都是在公司赚的钱还不足以养活自身之时就开始了。重要的是,这是非战略性的选择,一切顺其自然,只因为他们的兴趣爱好和执着。因此,研发是耐克天生具备的优秀基因,这个基因从蓝带降生那一刻起就不断推动着公司滚滚向前,从第一步起就开始赶超所有竞争对手。
基因四:他们都是“一类人”,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奈特从一开始就在寻觅“一类人”,他的核心团队是一类人组成的。他选人并非依靠华丽的简历,而是我们是不是一类人。斯特拉瑟是个典型的例子。这个127公斤的胖子(虽然他身高1.9米,但我依然肯定他是个胖子)是才刚刚从大学毕业的法律系学生而已。奈特却把关乎生死的与鬼冢之间的诉讼交给了他。因为豪泽说:他一看到我们的起诉书,就把这个案子看做神圣的远征,因为奈特让他估算一下胜算时,他没有一丝犹豫地回答:我们会赢的。当然,斯特拉瑟不是一个自负的小丑,按照奈特的话说,他充满了想法,每时每刻,尽全力去理解和攻克难关。奈特主要团队中的每一个人,约翰逊、伍德尔、鲍尔曼等等,都有体育明星般的坚强毅力和旺盛的求胜欲望。他们愿意为自己的胜利付出一切,没有一个人只看重短期利益。
真是运气,从书中看不出为什么这些出类拔萃的人能够被奈特撞见,但我想奈特必然有一种人格魅力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可以吸引他们,不完全是运气。其一,蓝带公司虽然一直面临零现金流的窘境,从财务风险角度来看,他们岌岌可危,但公司一直保持着高速的增长速率,这个基本条件足以吸引一帮疯子为之欢呼了。其二,奈特的管理风格相对松散,也就是说足够放权(比如海斯花20万买了一个当时还没有明确用途的废弃工厂),谢天谢地他不是商学院毕业的。其三,正如前文所说,他在选人方面看重的是是否为“一类人”。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奈特的幸运之处在于他算是出身体育竞技,他的圈子本来就是一帮争强好胜、毅力超人的运动精英。这一方面有利于他从这个圈子里选拔人才,另一方面他的产品就是面向这个圈子的。从公司运营角度而言,“一类人”可以明显降低用人风险,更容易塑造独特的企业文化,沟通成本更低,执行力更强。一个有战斗力的团队大概都是一类人组成的吧。
奈特创立了耐克,并且把它推向了行业巅峰。从《鞋狗》的整体叙述来看,奈特真的算不上是一个好的企业领导人,他不善言辞,容易冲动,没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缺点明显。这和一般的自传很不一样,没有自吹自擂,彪炳形象,却朴实而扣人心弦。
但事实是,他这样一个资质平平的人,推动着公司不断高速发展,相信没有哪个人敢在结果面前说他“资质平平”。贯穿全书,我们可以深深感受到奈特的行事信念:这不只是生意。开始,这是一个长跑爱好者的兴趣,后来这是所有为之奋斗的伙伴们的希望,再后来这是一场战役,最后这就是他们的生活。这是生活,所以永远不能停止。其实一开始,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了,他们必须在这条道路上蹒跚前行,走远了,才发现不能回头,即使前方是陡峭的悬崖,要做的不是紧张,不是无奈,不是退却,而是想办法越过去。这是创业者的路,开始创业了,就意味着这就是生活。
让我们用书中的话结束本文。这群人喜爱跑步,并且深谙“不论你从跑步中获得何种愉悦或收获,你都必须将他们发掘出来。这完全取决于你如何设计它,如何接纳它”。这群“以此为生,精于此道,乐此不疲,革新此业的人,是撑起行业的脊梁”。这群人明白“懦夫从不启程,弱者死于路中,只剩我们前行,一步都不能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