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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融资租赁资产支持化(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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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创新:融资租赁保理业务
2020年3月,东吴-吴都租赁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创全国融资租赁ABS历史最低预期收益率。本次专项计划的成功设立是苏州市属国资企业强强联手、深化合作的典范,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021年7月,东吴-吴都租赁第2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得益于优质的基础资产与苏州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强有力的增信保障,本次绿色融资租赁ABS产品得到了机构投资人充分认可。本项目的成功落地是助力国家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中、支持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践行供给侧改革的重大举措。
2021年11月,东吴-吴都租赁第3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更好地助力吴都租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扩展业务空间、提升业界知名度。
什么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什么是资产证券化,什么是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定义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的筛选条件是什么?
1.融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可查看融资租赁合同、发票、支付凭据等资料;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为合法机构,不存在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注销营业执照或涉及重大仲裁、诉讼。
2.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5级分类体系中的正常类,同一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尚未支付的所有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应全部入池,全部租赁合同己起租。
3.基础资产或租赁物件不涉及国防、军工或其他国家机密,不涉及诉讼、仲裁、执行或破产程序。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不包括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
4.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5年,加权期限不超过4年,优先级的评级应当在AA以上。
5.资产权属清晰、合同条款清晰,无任何不得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且无须取得承租人或其他主体同意,原始权益人合法拥有基础资产,且基础资产上未设定抵押权、质权或其他担保物权,可查阅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原始权益人承诺等文件。
6.基础资产所属行业和所在地区应当尽量分散,单笔基础资产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资产包总额的15%,以最大限度扩大标的资产包中的资产笔数。
7.原始权益人已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了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件购买价款。
8.除以保证金冲抵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租金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不享有任何主张扣减或减免应付款项的权利。
二、资产证券化业务分类
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主要包括三类产品:
信贷资产证券化(CLO/MBS): 基础资产主要包括如房贷、车贷等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及金融租赁资产。
企业ABS: 基础资产主要包括债权资产(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动产及不动产收益权(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资产支持票据ABN: 指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发行,由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短期限的ABN称为ABCP。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整体发行情况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发行先抑后扬,全年发行标准化产品2.87万亿元,年末存量规模超过5万亿元,整体延续增长态势。
具体来看,2020年信贷ABS发行8041.90亿元,同比下降16%,占发行总量的28%;年末存量为22220.93亿元,同比增长10%,占市场总量的43%。企业ABS发行15598.99亿元,同比增长43%,占发行总量的54%;年末存量为22630.04亿元,同比增长27%,占市场总量的44%。ABN发行5108.38亿元,同比增长77%,占发行总量的18%;年末存量为7011.63亿元,同比增长74%,占市场总量的13%。
2020年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发行情况
2020年融资租赁行业债权融资市场的整体规模继续上涨,但在增长速度上有所放缓。2020年,共66家融资租赁公司发行155笔ABS,利率类型均为固定利率,发行规模再次攀升,总额达1609.07亿元,较2019年上升7.78%。虽然发行总额仍保持上升态势,但2020年增幅较2019年明显下降,同时,2020年融资租赁公司发行的ABS最大单笔金额为30.65亿元。
金融租赁信贷ABS:
2020年,金融租赁只落地2单信贷ABS,金额仅约20亿。2020年底,金融租赁累计发行的信贷ABS规模占据了各资产类型的比例仍超40%。
融资租赁企业ABS:
2020年,融资租赁公司共发行了155只融资租赁企业ABS,累计发行规模达1609.07亿,较2019年上升7.78%。截止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已累计发行量6821.44亿元,累计发行占比13.33%,排在累计发行量第三位。
融资租赁企业ABN:
2020年,融资租赁共41家融资租赁公司发行96笔ABN,最大单笔发行金额为40亿元,发行总规模为1182.8亿元。截至2020年底,融资租赁以2524.43亿元成为ABN累计发行量最大的ABN产品,累计发行占比24.68%。融资租赁以1330.16亿元成为ABN当前存量规模最大的ABN产品,当前存量占比为18.95%。
四、租赁ABS涉及的实务操作问题
1.关于租赁物方面,尽管基础资产及其转让并不直接涉及租赁物,但是是构建在租赁物基础上的租赁债权,因此入池债权相关的租赁物不能是已设立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所有权存在瑕疵的租赁物。基础资产转让时,应通知债务人,并进行抵质押权的变更登记,未办理上述事宜的,一般需要通过权利完善事件来规避相关风险。
2.税务方面,由于承租人所需要的增值税发票在租赁应收款的每个付款日由原始权益人开具,而租赁应收款转让至专项计划/信托计划时,专项计划不具备开票资格,计划管理人/受托人由于内控原因,一般也很少能代为开票,开票方面只能由原始权益人承担,但有些地区的税务部门不允许这一操作,实际业务过程中,通常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存续期内租赁应收款的开票问题,尽量仍由原始权益人代为开票,简单快捷。
五、ABS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意义
1.发行ABS可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鉴于其资产质量略弱、资产池集中度略高,发行的ABS优先级要达到较高的信用等级以降低融资成本,一般需要外部支持,租赁公司通常选择差额支付而非寻求外部担保的方式来提高信用等级。
2.突破监管杠杆限制对其租赁业务带来限制。银保监会发布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杠杆倍数: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ABS融资可实现债务和资产出表,使表外资产大规模扩张。
未来,我们会继续秉持“立足苏州、面向全国”的发展战略,依靠“服务区域化、产品专业化”的策略,优化资本结构,有效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2020年3月,东吴-吴都租赁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创全国融资租赁ABS历史最低预期收益率。本次专项计划的成功设立是苏州市属国资企业强强联手、深化合作的典范,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021年7月,东吴-吴都租赁第2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得益于优质的基础资产与苏州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强有力的增信保障,本次绿色融资租赁ABS产品得到了机构投资人充分认可。本项目的成功落地是助力国家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中、支持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践行供给侧改革的重大举措。
2021年11月,东吴-吴都租赁第3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更好地助力吴都租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扩展业务空间、提升业界知名度。
什么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什么是资产证券化,什么是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定义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的筛选条件是什么?
1.融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可查看融资租赁合同、发票、支付凭据等资料;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为合法机构,不存在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注销营业执照或涉及重大仲裁、诉讼。
2.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5级分类体系中的正常类,同一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尚未支付的所有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应全部入池,全部租赁合同己起租。
3.基础资产或租赁物件不涉及国防、军工或其他国家机密,不涉及诉讼、仲裁、执行或破产程序。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不包括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
4.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5年,加权期限不超过4年,优先级的评级应当在AA以上。
5.资产权属清晰、合同条款清晰,无任何不得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且无须取得承租人或其他主体同意,原始权益人合法拥有基础资产,且基础资产上未设定抵押权、质权或其他担保物权,可查阅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原始权益人承诺等文件。
6.基础资产所属行业和所在地区应当尽量分散,单笔基础资产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资产包总额的15%,以最大限度扩大标的资产包中的资产笔数。
7.原始权益人已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了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件购买价款。
8.除以保证金冲抵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租金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不享有任何主张扣减或减免应付款项的权利。
二、资产证券化业务分类
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主要包括三类产品:
信贷资产证券化(CLO/MBS): 基础资产主要包括如房贷、车贷等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及金融租赁资产。
企业ABS: 基础资产主要包括债权资产(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动产及不动产收益权(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资产支持票据ABN: 指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发行,由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短期限的ABN称为ABCP。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整体发行情况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发行先抑后扬,全年发行标准化产品2.87万亿元,年末存量规模超过5万亿元,整体延续增长态势。
具体来看,2020年信贷ABS发行8041.90亿元,同比下降16%,占发行总量的28%;年末存量为22220.93亿元,同比增长10%,占市场总量的43%。企业ABS发行15598.99亿元,同比增长43%,占发行总量的54%;年末存量为22630.04亿元,同比增长27%,占市场总量的44%。ABN发行5108.38亿元,同比增长77%,占发行总量的18%;年末存量为7011.63亿元,同比增长74%,占市场总量的13%。
2020年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发行情况
2020年融资租赁行业债权融资市场的整体规模继续上涨,但在增长速度上有所放缓。2020年,共66家融资租赁公司发行155笔ABS,利率类型均为固定利率,发行规模再次攀升,总额达1609.07亿元,较2019年上升7.78%。虽然发行总额仍保持上升态势,但2020年增幅较2019年明显下降,同时,2020年融资租赁公司发行的ABS最大单笔金额为30.65亿元。
金融租赁信贷ABS:
2020年,金融租赁只落地2单信贷ABS,金额仅约20亿。2020年底,金融租赁累计发行的信贷ABS规模占据了各资产类型的比例仍超40%。
融资租赁企业ABS:
2020年,融资租赁公司共发行了155只融资租赁企业ABS,累计发行规模达1609.07亿,较2019年上升7.78%。截止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已累计发行量6821.44亿元,累计发行占比13.33%,排在累计发行量第三位。
融资租赁企业ABN:
2020年,融资租赁共41家融资租赁公司发行96笔ABN,最大单笔发行金额为40亿元,发行总规模为1182.8亿元。截至2020年底,融资租赁以2524.43亿元成为ABN累计发行量最大的ABN产品,累计发行占比24.68%。融资租赁以1330.16亿元成为ABN当前存量规模最大的ABN产品,当前存量占比为18.95%。
四、租赁ABS涉及的实务操作问题
1.关于租赁物方面,尽管基础资产及其转让并不直接涉及租赁物,但是是构建在租赁物基础上的租赁债权,因此入池债权相关的租赁物不能是已设立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所有权存在瑕疵的租赁物。基础资产转让时,应通知债务人,并进行抵质押权的变更登记,未办理上述事宜的,一般需要通过权利完善事件来规避相关风险。
2.税务方面,由于承租人所需要的增值税发票在租赁应收款的每个付款日由原始权益人开具,而租赁应收款转让至专项计划/信托计划时,专项计划不具备开票资格,计划管理人/受托人由于内控原因,一般也很少能代为开票,开票方面只能由原始权益人承担,但有些地区的税务部门不允许这一操作,实际业务过程中,通常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存续期内租赁应收款的开票问题,尽量仍由原始权益人代为开票,简单快捷。
五、ABS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意义
1.发行ABS可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鉴于其资产质量略弱、资产池集中度略高,发行的ABS优先级要达到较高的信用等级以降低融资成本,一般需要外部支持,租赁公司通常选择差额支付而非寻求外部担保的方式来提高信用等级。
2.突破监管杠杆限制对其租赁业务带来限制。银保监会发布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杠杆倍数: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ABS融资可实现债务和资产出表,使表外资产大规模扩张。
未来,我们会继续秉持“立足苏州、面向全国”的发展战略,依靠“服务区域化、产品专业化”的策略,优化资本结构,有效提升综合服务能力。